1、有效期不低于6個月的護照;
2、一張護照尺寸近期照片(要求:白色背景,證件照,不戴眼鏡)
3、申請人的經濟能力證明,如申請人的銀行儲蓄明細、銀行存款證明或信用卡明細,每月資金不得低于申請人所在城市的最低月工資;
4、往返機票預訂單,需用帶訂票單位電話、傳真及地址的紙張打印,并加蓋公章。
5、厄瓜多爾邀請方發出的邀請函原件;
6、中方公司派遣函(中英文),寫明派遣目的;
備注:
1、申請探親簽證的,另需提供已完成雙認證(即外事認證和領事認證)的結婚證或出生證;
2、18 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應提供由父母簽字的授權申請人旅行的聲明,該”旅行許可”需公證并翻譯成西班牙文。
特別提示: